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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是歌手”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3
各工会小组:
为庆祝国庆节,同时挖掘文艺人才,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医院文化氛围,定于9月下旬举行“我是歌手”比赛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院职工(含编外职工);
二、比赛形式:比赛分为通俗组、美声组和民族组三个组;预赛海选不分组;
三、比赛要求:
1、选手根据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曲目不限,所选歌曲内容必须积极向上;
3、伴奏音乐、服装以及所需道具由选手自行准备;
四、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切合主题。1.0分
2、台风:歌手舞台表现力,歌手现场形象与歌曲主题的搭配情况。3.0分
3、节奏:歌手对音乐作品节奏的掌握程度。2.0分
4、音准:歌手对音乐作品旋律和音调的掌握程度。2.0分
5、歌词:歌手表达歌曲的流畅程度及吐字清晰、咬字到位。1.0分
6、感情:歌手演唱感情的融入及表达程度。1.0分
注: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奖项设置:
根据报名人数,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
六、报名时间:以工会小组为单位,于8月24日——28日将名单统一报工会,逾期视为放弃。
工 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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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线路:
1,快1,2,5,45,52,62,高铁2号线,旅游观光巴士,文旅学院专线在南大街鑫荟金行站下,往南走150米;
10,21,42,43,44,51,80,81,86,快21路在南大街福莱金店站下,南行约150米;
21,42,43,44,46,80,86,快21路在烟台毓璜顶医院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