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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毓璜顶医院分级诊疗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
2026/05/28
- 烟台毓璜顶医院医联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名称
烟台毓璜顶医院现共有33家医联体成员单位,分别为:烟台芝罘医院、牟平区中医医院、福山区人民医院、威海市立第三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绿叶医疗集团、乳山市人民医院、烟台万华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人民医院、烟台市奇山医院、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烟台业达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烟台医院、海阳市人民医院、烟台海港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院、龙口南山养生谷肿瘤医院、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威海高区利民医院、莱州市妇幼保健院、莱阳市妇幼保健院、百色市中医医院、秦皇岛市北戴河医院、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山莱山区院格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烟台杏罘康复医院、烟台新曙光康复医院、烟台市北海医院。
烟台毓璜顶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28家:烟台芝罘医院、烟台海港医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福山区妇幼保健院、芝罘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只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通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黄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向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奇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白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芝罘区世回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区清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区福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区东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区回里镇中心卫生院、福山区高疃镇中心卫生院、福山区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福山区门楼街道卫生院、福山区门楼街道斗余卫生院、福山区臧家庄镇中心卫生院、福山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烟台中西医肛肠医院、烟台白石肛肠医院、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联体/医疗集团组建原则
坚持公益性。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发展,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满足群众健康需要。
坚持推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在集团内合理流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降低域内患者外转率,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
- 职责
- 烟台毓璜顶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打造区域医疗技术高地。接收成员单位上转患者,并依据患者康复情况,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等及时转诊至成员单位。创新帮扶模式,通过派驻专家、定期巡诊、开展培训、建立共管病房等方式,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技术帮扶。下沉部分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至成员单位,与成员单位开通检验、检查、远程心电方面的合作,保障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优先就诊、检查和住院。
-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功能定位,二级医院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服务,在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的基础上,专科特色较强的二级医院,也应当提供相关专科的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慢性病诊疗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居民健康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加强与毓璜顶医院的协作,承接我院下转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
- 双向转诊制度
- 目的和依据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山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通知》,在医联体及医疗集团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成员医院内危重疑难需转诊的患者,优先转至我院,我院对成员医院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我院将慢性病及康复期患者转往就近成员医院进行同质化的后续治疗。根据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双向转诊服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 适用范围
全院性
- 定义
指根据病情需要,将患者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转诊的制度。目的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
- 双向转诊原则
4.1 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亲属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4.2 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疾病康复或临终关怀在医联体合作医院,危急重症在我院;
4.3 无缝式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照护;坐诊、查房、讲座:我院根据各医联体及医疗集团成员医院的需求,合理安排专家到合作医院坐诊、查房、讲座。
4.4 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下转患者要就近转诊,做到方便、快捷;
- 双向转诊程序
5.1 上转患者:急症患者如需转往我院,可由成员医院急救车送至我院急诊科。普通患者需要我院门诊就诊,可以通过我院互联网诊疗平台,线上预约专家号源,按预约时间前来就诊;医联体及医疗集团成员医院的患者也可通过当地医院网络客户端预约我院门诊检验、检查项目,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相关事宜。疑难危重患者如需转往我院住院,需提前与我院相应科室医生联系沟通病情后,通过我院互联网双向转诊平台直接生成住院申请单。
5.2 下转患者:符合下转条件者,主管医生联系适合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征得患方同意后可在嘉禾电子病历中填写申请。在“出院记录”签名后会弹出“是否转院”的弹窗,如果需要转诊至医联体及医疗集团医院的患者,医生需点击“是”自动跳转至转诊申请填报界面,签名即可生成转诊申请单自动发送至我院互联网转诊平台(短信通知管理员),成员医院的管理员通过平台进行转诊审核。
- 向转诊病种原则
6.1 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成员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上转我院进行诊疗。
6.1.1 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6.1.2 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6.1.3 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6.1.4 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6.1.5 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6.1.6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6.2 下转条件: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卫生服务体系,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6.2.1 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治疗期的病例;
6.2.2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6.2.3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6.2.4 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6.2.5 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6.2.6 老年患者护理和照护;
6.2.7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6.2.8 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6.2.9 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7. 双向转诊要求
7.1 烟台毓璜顶医院:
7.1.1如遇转入我院困难,非工作日联系院总值班室:0535-6256490;工作日联系医务科6229303、6229407。
7.1.2我院对下级医院上转来的患者实行“预约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7.1.3我院的专家要定期到下级医院巡诊,协助下级医院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其医生进行培训;
7.1.4成员医院中如有我院对口支援的医生或者来我院进修的医生,主动参与到双向转诊工作中来,做好上下转诊的桥梁。
7.1.5我院充分发挥专科联盟牵头科室的作用,加深与各成员医院的业务合作。
7.2医联体及医疗集团成员医院:
7.2.1医联体及医疗集团成员医院尽量参加我院牵头成立的各科室专科联盟,加深科室间深度协作;
7.2.2医生要熟悉烟台毓璜顶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我院,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奔波和医疗开支;
7.2.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患者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8. 保障措施
8.1我院把双向转诊纳入目标考核,监管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
8.2由医务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8.3我院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医联体及成员医院培训业务骨干;
8.4我院为医联体及成员医院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8.5医联体及成员医院要和我院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8.6医联体合作医院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并不得向上级医院索取转诊费用;上级医院遇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下级医院,并不得像下级医院索取转诊费用。
8.7转出医院需要提供治疗情况以及相关资料。转出医院负责转运期间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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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线路:
1,快1,2,5,45,52,62,高铁2号线,旅游观光巴士,文旅学院专线在南大街鑫荟金行站下,往南走150米;
10,21,42,43,44,51,80,81,86,快21路在南大街福莱金店站下,南行约150米;
21,42,43,44,46,80,86,快21路在烟台毓璜顶医院站下